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置三级配电要求
1.临时用电布置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2.临时用电应由专业电气工程师设计,施工前应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3.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级配电,即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用电设备。4.主配电箱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外,距离建筑物不得小于5米,应采用防水、防火、防盗措施。5.分配电箱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内,距离用电设备不得超过30米,应采用防水、防火、防盗措施。6.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应采用防水、防火、防爆等措施。7.临时用电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8.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授权人员接触电气设备。9.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10.临时用电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恢复原状。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置三级配电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4m,小于1.6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扩展资料
配电系统中常用的交流供电方式有:
1、三相三线制。分为三角形接线(0.4kv电动机和照明)和星形接线(用于低压三相0.23kv工业照明配电以及0.23kv三相电动机)。
2、三相四线制。用于0.4kv/0.23kv低压动力与照明混合配电 。
3、三相二线一地制。多用于农村配电(因为安全问题早已淘汰)。
4、单相单线制27.5kv。常用于电气铁路牵引供电。
5、相二线制0.23kv(由三相四线制获得)。主要供应居民用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级配电系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配电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采用几级配电?
三级配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
二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规范》规定,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防漏电保护器外,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形成两级保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里面对供电系统和电流计算都有要求。
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末级箱或三级箱);
二级漏保:总配电箱、开关箱装漏电保护;
总体要求: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总配电箱设置要求:
1、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jgj46-2005第8.1.2条)
2、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jgj46-2005第8.2.10条)
3、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jgj46-20058.2.11)
分配电箱设置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jgj46-2005第8.1.7条)
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jgj46-2005第8.1.16条)
3、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jgj46-2005第8.1.17条)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jgj46-2005第8.2.1条)
5、总配电箱的电器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jgj46-2005第8.2.2条)
6、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jgj46-2005第8.2.2条)
7、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jgj46-2005第8.2.2条)
8、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jgj46-2005第8.2.2条)
9、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jgj46-2005第8.2.2条)
10、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jgj46-2005第8.2.3条)
11、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前面总配电箱的要求(jgj46-2005第8.2.4条)
12、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jgj46-2005第8.2.5条)
13、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jgj46-2005第8.2.15条)
1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jgj46-2005第8.3.4条)